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麻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文件予以解读。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11月底前,麻城市基层政府全面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麻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到2022年6月底前,根据国务院部门编制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基层政府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到2023年年底前,基层政府全面完成国务院、省、黄冈市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具体任务
1.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单位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涉及领域的相关部门。落实内容是: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公布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时限要求是: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指引要素是: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要求是: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2.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主要依据是:国务院部门和省直厅局编制完成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主要任务是:组织编制本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
3.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主要任务是:围绕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相关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措施是: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在线平台要求是:通过市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服务场所要求是: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5.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一是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三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和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6.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
7.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8.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一是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二是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
9.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规范受理审查、办理及答复,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