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效率,根据《关于实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0〕22号)和《黄冈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黄职转办发〔2020〕2号) 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麻城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涉及的规划、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绿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等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站办理、联合勘验、并联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适用对象及范围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主要是指水源、气源、电源的主干管道接至申请人用地范围内的管道设施。主要包括: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管网压力2.5MPa、直径200mm及以下给水管网;管网压力0.4MPa及以下燃气管网接入外线工程。
三、职责分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原则,全力推进我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工作。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行“一网通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受理窗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建设工程规划进行审批。
市公安局负责对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进行审批。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绿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进行审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进行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市水利和湖泊管理局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水电气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进行审批。
市科技和经信局(供电部门)配合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四、并联审批流程
按照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审查→决定的审批程序,下一步推行以黄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为基础,增设水电气接入外线审批流程(附件5),实现部门并联审批、一网通办。
(一)申请
建设单位按《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服务指南》(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在水电气综合受理窗口完成申报。
对于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且对周边建筑、绿化、市政设施无影响的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备案制,审批类型选择承诺备案类型。
(二)受理(1个工作日)
水电气综合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即时受理,同步推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水利和湖泊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和经信局等相关部门。
(三)审查、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
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查意见和是否需要现场勘查意见。对采取告知承诺备案制的项目,由各部门认可后即可开工。如有关部门认为需进行审批的,即转入正常审批程序。水电气联办窗口负责整理各部门意见,如需现场勘查的,将参加勘验单位名单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现场勘查,现场勘查人员负责在《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项目联合勘察意见表》上填写勘查意见。
(四)决定(1个工作日)
部门依据现场勘查情况分别出具办理结果,交至水电气综合受理窗口,综合窗口通知建设单位一次性领取办理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告知承诺备案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备案的项目,提交承诺书并经部门认可后,可直接开工建设。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对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义务的,责令改正,仍不整改的,列入失信名单,予以惩戒。
(二)推进接入外线工程管线综合审批。对具备管线综合条件的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推进同步审批、同步建设。
(三)建好审批系统。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纳入黄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
(四)建立内部流程。各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内部审批流程,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优势,通过数据流转减少跑腿次数,提高审批效率。
(五)各部门监督实施单位组织做好工程施工,并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六)加强绩效监督和考核。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对水电气企业和行政审批各环节责任部门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考核,定期通报,确保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
1、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流程图
2、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服务指南
3、关于实施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承诺书
4、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
5、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联系单
6、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项目联合勘察意见表
麻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流程图
附件2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服务指南
—、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2)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4)占用绿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5)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6)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7)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水电气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上述事项均为并联办理事项,由各相关审批部门负责确认该事项是否需要办理。如无需办理,1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回复“无需办理”。
二、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8.《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9.《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
10.《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主要是指水源、气源、电源的主干管道接至申请人用地范围内的管道设施。主要包括: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管网压力2.5MPa、直径200mm及以下给水管网;管网压力0.4MPa及以下燃气管网接入外线工程。
四、办理条件
建设项目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含市政管网接水接气预留口至宗地红线的支管设计;涉及水利和湖泊范围的,需包含建设项目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救措施方案和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或补救措施)。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补件、会议审查等特殊程序时限)。
六、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水电气综合受理窗口)
2、线上申报:待工改系统新增相关业务流程后,可以进行网上申报。
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 — 17:30 (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申报材料
(1)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单位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校验原件);单位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2)设计文件或施工图(图纸同时提交dwg格式电子版;线路路径平面图需标注两个以上关键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坐标系, 线路路径图需为闭合线路图);
(3)关于实施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承诺书(附件3);
(4)项目途经辖区乡、镇、办、社区(村)出具的书面意见复印件(校验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和针对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完善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时提供原件核对;其它环节已提供和本机关已有存档的可不再提供。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审查→决定。
九、收费事项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等费用。
附件3
关于实施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承诺书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窗口: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建设工作,同时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项目施工涉及园林绿化、古树古木迁移、城市道路路政、占掘路等事项的,项目开工前须按要求取得上述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施工。若未按承诺执行上述要求、流程,可将我单位列入失信名单,造成相关损失、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2、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的审批红线进行施工。若确需调整须按程序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本单位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可靠,提供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并将切实履行,如有违反,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承诺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
申请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
设计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址 | 路面 类别 | |||||
建设规模 相关信息 | 人行道 | 长( )米×宽( )米= m2 | ||||
车行道 | 长( )米×宽( )米= m2 | |||||
埋深 | 管顶标高 管底标高 | |||||
其他 | ||||||
申请占(挖)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说明 |
1本表适用于水电气企业办理挖掘(占用)施工所须的行政许可审批(含规划许可、城市道路开挖(占用)许可、砍伐城市树木占用绿化用地许可等)。 2.路面类别指沥青路面、水泥路面、泥土路面、普砖、彩砖、广场砖等路面。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及反应真实情况,申请人、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须认真核实表中内容并对本单位提供的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假、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追究相应责任。 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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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承诺书 XXX: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建设工作,同时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项目施工涉及园林绿化、古树古木迁移、城市道路路政、占掘路等事项的,项目开工前须按要求取得上述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施工。若未按承诺执行上述要求、流程,可将我单位列入失信名单,造成相关损失、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2、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的审批红线进行施工。若确需调整须按程序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本单位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可靠,提供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并将切实履行,如有违反,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承诺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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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联系单
项目名称: | 麻城市大恒汽车膜片科技有限公司 |
事项受理时间: 2021 年 8月 23日 9时 05分 | |
项目信息 | 申请人(单位): 麻城市大恒汽车膜片科技有限公司 |
申请事项:建设项目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 | |
项目地址:经济开发区工业园西陵一路以东 | |
项目联系人:周祈美 | |
联系电话:15926710888 | |
承诺完成审核时限:2021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内) | |
接收日期: 2021 年8月23日10 时00分 接收人员:夏聪 | |
审核结果: 同意 √ 原则同意
不同意 | |
是否需要 现场勘验 | 该项目水电气接入外线无需穿越市政道路、同侧管线接入未超过200米,对规划实施无重大影响,可进行承诺备案,无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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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审核负责人: | |
完成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审核单位作出“同意”、“原则同意”意见均视为资料审核通过,“原则同意”需补充完善资料,请相关行政部门按容缺受理原则,通知建设单位补充。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补充完善,并在勘验阶段提交。作出“不同意”意见,请明确写清不同意的原因及依据。须现场勘验的请填报参加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附件6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项目联合勘察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信息 | 申请人(单位): | 联系人: 电话: | ||
勘验地址: | 勘察组织联络人: | |||
勘验时间: | 承诺完成时限: | |||
参加联合勘验部门: | ||||
部门名称 | 勘验人员 | 勘验意见(在对应处打“√”)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符合 不符合 待整改 整改内容: | ||||
勘验结论: | ||||
勘验人员签名: | ||||
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窗口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勘验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要求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参加联合勘验,勘验单位现场作出勘验意见。“符合”、 “待整改”意见按容缺后补均视为勘验通过,填写“待整改”意见需对实施方案等微调的,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调整,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提交完成。作出“不符合”意见,请明确写清“不符合”的原则及依据。勘验结束,参加勘验单位各执一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交回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