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公告(2021-009号)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受理麻城市铁路玻璃纤维厂(玻纤场职工宿舍楼全体业主)申请不动产权利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自然状况、权利状况确认的需要,特就不动产申请人申请的有关事项和调查事实公开征询异议:
1、权利申请人为麻城市铁路玻璃纤维厂(玻纤场职工宿舍楼全体业主)。
2、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3、坐落于南湖办事处关厢社区四方塘,占地面积541.37平方米(用地范围详见宗地图)、建筑面积2977.69平方米(详见房产分户图);
4、符合土地规划相关手续要求。
(宗地图及房产分户图附后)
请利害关系人和知情人、集体组织及相关部门见此公告相互告知。如对上述调查登记事项持有异议,应当及时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便于更正。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和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为其补办用地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5日
公 告 日 期: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1日 (5个工作日)
联 系 部 门: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股
联 系 地 址: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方 式:15717872198(移动号段座机)
麻城市铁路玻璃纤维厂(玻纤场职工宿舍楼全体业主)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