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麻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预算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麻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麻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起草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有效维护退役军人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黄冈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和各项相关配套政策。
(五)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根据上级政策开展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精神病人的医疗管理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登记、统计、上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麻城籍烈士和外国在麻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军休所、光荣院、烈士陵园等事业单位。
(十一)承担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机构设置
麻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优待抚恤、安置就业、拥军优属、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军官转业安置等服务管理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3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权益维护股、人事股6个股室。
局属二级单位5个,军休所、光荣院、烈士陵园管理处、军供站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5月挂牌成立)。除独立核算单位军供站外,目前局系统编制在职人员58人(全额供给37人,自收自支编制17人,人事代理4人),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麻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2995.1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7.38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2995.13万元
(1)基本支出844.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9.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0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8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0%。
(2)项目支出2150.3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79%。
相比于2021年度预算金额有增加,主要原因:一是自收自支及无编人员全部纳入预算体系;二是薪资调级,人员工资晋级增资,物价上涨,人员经费增加;三是优待抚恤及安置就业等国家政策性项目资金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5.8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0%,其中:办公费7.3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3万元,电费6万元,水费0.7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0.8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4万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公务接待经费0.3万元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2)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无相关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无相关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年度暂时没有安排,以后年度增加机构编制再按具体机构及人员增加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军休所为部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我单位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一、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麻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