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城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麻城市教育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预算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麻城市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麻城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黄冈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全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的落实情况。
(四)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工作。
(六)指导全市学校的依法治校、安全、综合治理、档案、保密、计划生育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校长、教师聘任制。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课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组织论证和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申报、评估、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教育兴农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申报、审查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工作。
(十五) 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六)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序号 | 单位 | 序号 | 单位 |
1 | 麻城市龙池桥中心学校 | 21 | 麻城市浮桥河学校 |
2 | 麻城市鼓楼中心学校 | 22 | 黄冈广播电视大学麻城分校 |
3 | 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 | 23 | 麻城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
4 | 麻城市开发区中心学校 | 24 | 麻城市第一中学 |
5 | 麻城市中驿中心学校 | 25 | 麻城市实验高级中学 |
6 | 麻城市宋埠中心学校 | 26 | 麻城市第二中学 |
7 | 麻城市歧亭中心学校 | 27 | 麻城市第三中学 |
8 | 麻城市铁门中心学校 | 28 | 麻城市思源实验学校 |
9 | 麻城市白果中心学校 | 29 | 麻城市第一实验小学 |
10 | 麻城市夫子河中心学校 | 30 | 麻城市第二实验小学 |
11 | 麻城市阎家河中心学校 | 31 | 湖北麻城师范附属小学 |
12 | 麻城市龟山中心学校 | 32 | 麻城市幼儿园 |
13 | 麻城市盐田河中心学校 | 33 | 麻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
14 | 麻城市张家畈中心学校 | 34 | 麻城市教育局 |
15 | 麻城市木子店中心学校 | 35 | 麻城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
16 | 麻城市三河口中心学校 | 36 | 麻城市教育考试院 |
17 | 麻城市黄土岗中心学校 | 37 | 麻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18 | 麻城市福田河中心学校 | 38 | 麻城市勤工俭学办公室 |
19 | 麻城市乘马岗中心学校 | 39 | 麻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20 | 麻城市顺河中心学校 | 40 | 大别山青少年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
第二部分 麻城市教育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预算
麻城市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109036.02万元(含麻城市教育局机关3925.76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0511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90.48万元(含麻城市教育局机关3444.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88345.78万元),占预算收入的84.1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0078.7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9.24%;上级补助收入4868.24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47%;其他收入2298.54万元,占预算收入的2.11%。
麻城市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10903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62.01万元,占总支出的92.5%;项目支出8174.01万元,占总支出的7.5%。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11457.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市教育系统部门预算收入109036.02万元,较2021年减少2421.08万元,减少了2.17%,部门预算支出109036.02万元,较2021年减少了2421.08万元,减少了2.17%。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麻城市教育局机关运行财政经费1135.1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不含所属学校)日常运转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21.06万元,均为公务接待。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2)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年初预算未编列经费,完成了年初预算,未编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以应邀参加上级单位及其他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或考察交流活动为主,未自行组织安排出国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1.0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无相关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麻城市教育局及所属预算单位严格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麻城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麻城市教育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房屋1593113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15879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从评价情况来看:
1、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市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非义务教育实行财政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努力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进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
2、规范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制订了《麻城市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麻城市中小学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麻城市中小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
3、科学安排项目,规范建设程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学校布局调整,科学编制我市教育项目建设规划,在落实年度建设计划时,按上级部门下达的资金计划,严格从规划库中遴选年度项目,经过教育局研究,以正式文件报送项目计划,上报备案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后,由市教育局下达项目建设通知书,正式组织实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工程结束后,完善工程档案资料,存档备案。设施设备的购置,严格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土建完工项目、设施设备购置均有中标通知书、合同、政府采购确认函、验收报告等档案资料。
4、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五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严格各类资助资金的实施范围界定、资助对象评定、资金发放等程序,确保了各类资助资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到位。
5、认真组织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按照按照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和黄冈市委 市政府精准扶贫脱贫工作部署,以我市扶贫开发重点村薄弱学校为主攻方向,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延伸,坚持“精准扶贫,教育先行;教育扶贫,育人为本”,通过建立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教育扶贫不断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扎实推进“四大工程”,努力实现教育精准扶贫“四个全覆盖”,即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工程,实现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扎实推进学校改薄工程,实现贫困村所在地学校改造全覆盖;全面推进教师提升工程,实现贫困村所在学校教师培训全覆盖;全面推进 “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贫困家庭“明白人”培训全覆盖。
6、落实制度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教育局先后制定印发了《麻城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麻城市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项目工程建设运行流程及管理办法暂行规定》、《麻城市教育经费管理办法》,转发了《湖北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印发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通过印发和转发一系列制度、办法,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建筑工程质量等相关规定。资金管理上,实行专款专用,建立专帐,工程款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分期由国库集中拨付。
7、加强督办,量化考核。建立落实督查机制,组织专班督导检查,及时掌握一线实情,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制及季度通报制,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开展一年两次的拉链检查,综合考量学校发展状况。年终,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教育工作考核评比。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一、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麻城市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